許多人會在臉書(facebook)上罵老闆,但請小心可能的刑責。美國一名男子馬克˙拜倫(Mark
Byron)在臉書上批評前妻,卻被告上法院。法官判決該男子需連續一個月,每天在臉書張貼道歉啟事,但該男子質疑判決侵犯言論自由。
拜倫批評前妻被要求道歉,否則需坐牢6個月,罰款500美元(合台幣6000元)。拜倫對媒體表示「如果法院對我這麼做,也會對其他人這麼做。」並準備上訴,且美國媒體認為,全球的臉書用戶都該小心為上。
專攻言論自由的律師則認為:如果連你要對自己的臉書朋友說什麼都能管,很多人都應該害怕。該律師認為這類的判例不能出現,否則可能引發寒蟬效應,間接影響言論自由。
據判決書指出,拜倫在2011年11月,在自己的臉書頁面寫道:如果你是個邪惡的女人、一心想毀掉丈夫的人生、拒絕讓兒子見父親。你只要說你很懼怕丈夫或同居人,他們就會將那個男的給帶走。
早在2011年6月,法院早禁止拜倫在心理或身體上傷害前妻,也不得騷擾。被批評的女子得知後,要求法院判他藐視法庭。
拜倫批評前妻被要求道歉,否則需坐牢6個月,罰款500美元(合台幣6000元)。拜倫對媒體表示「如果法院對我這麼做,也會對其他人這麼做。」並準備上訴,且美國媒體認為,全球的臉書用戶都該小心為上。
專攻言論自由的律師則認為:如果連你要對自己的臉書朋友說什麼都能管,很多人都應該害怕。該律師認為這類的判例不能出現,否則可能引發寒蟬效應,間接影響言論自由。
據判決書指出,拜倫在2011年11月,在自己的臉書頁面寫道:如果你是個邪惡的女人、一心想毀掉丈夫的人生、拒絕讓兒子見父親。你只要說你很懼怕丈夫或同居人,他們就會將那個男的給帶走。
早在2011年6月,法院早禁止拜倫在心理或身體上傷害前妻,也不得騷擾。被批評的女子得知後,要求法院判他藐視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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